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例
3违法分包行为为主要有1总承包单位将建设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2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中未约定,又未经建设单位认可,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部分建设工程交由其它单位完成的3施工总承包单位将建设工。
按照我国的合同法建筑法等相关法律的规定,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在未签订书面承包合同便允许承包人进场施工,属违法行为因没有书面合同约定,对于工程的承包范围工期质量及结算标准等难以确认,实践中容易发生纠纷。
工程结算纠纷的处理,应遵循两个原则,一是“尊重合意”原则,一是“实事求是”原则在工程造价结算中,应当基于以上两个原则,解决不同的结算争议结合司法解释和相关审判实践,一般的处理规则如下1双方已结算认定造价后。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有关案例指导工作规定的实施细则,并非法律亦非司法解释,未适用该实施细则,不属于再审事由中生效裁判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情形案件汉中市人民政府与汉中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2018最高法民申560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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