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法121条 民事诉讼法121条理解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一百二十一条 当事人申请鉴定,可以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申请鉴定的事项与待证事实无关联,或者对证明待证事实无意义的,人民法院不予准许人民法院准许当事人。
第一百一十一条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二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证人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规定,当事人之间恶意串通,企图通过诉讼调解等方式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人民法院应当驳回其请求,并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一百一十三条。
按 民事诉讼法 第120条规定“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起诉状是一种法律文书,格式内容都是有法定要求的,按民事诉讼法第121条规定,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
1本样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条制定,供当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请诉讼请求时使用2申请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写明名称和住所下一行应注明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及其姓名职务和联系方式一概。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21条规定,起诉状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当事人的自然情况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这部分内容反映双方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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