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质量不合格处罚 产品质量不合格处罚 讨论
第五十条 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有。
第四十八条 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可以委托本法第十九条规定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对有关产品质量进行检验第一百四十八条 消费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损失,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损失。
法律分析被监督抽查的产品不合格,有严重质量问题的,应按以下规定处理1由实施监督抽查的产品质量监督部门责令限期改正2超过规定的期限未作改正,产品质量经复查仍不合格的,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产品质量监督部门予以公告。
产品不合格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生产。
销售不合格产品的处罚是根据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规定,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责令停止销售,没收违法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
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和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二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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