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行政处罚程序规定 烟草专卖行政处罚程序规定
第四条#160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给予的行政处罚,依法享有陈述申辩的权利对行政处罚不服的,有权依法向上一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第五条#160 各级。
1罚款 2没收财物包括没收违法所得,没收违法收购的烟正饥叶,没收违法运输的烟草专卖品,没收倒卖的烟草专卖品以及没收走私的烟草专卖品等键没 3责令停产停业包括责令无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生产烟草制品的企业关闭。
法律分析行政处罚决定作出后,当事人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全面履行到期不缴纳罚款的,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依照规定,取消企业或者个人从事烟草专卖业务资格的法律依据烟草专卖行政。
制定本规定烟草行政处罚的一般程序立案案件承办人一应当立案查处的情形1经初步了解,掌握一定的违法事实,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2根据举报人提供的当事人违法事实和证据,需要立案查处的3掌握了当事人违法活动。
法律依据烟草专卖行政处罚程序规定 第二条 各级烟草专卖行政管理机关实施行政处罚,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及本规定执行第三条 各级烟草专卖行政管理机关应当保护和支持合法的烟草专卖品生产经营活动。
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2法律依据烟草专卖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十三条 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五十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的,执法人员。
法律依据烟草专卖行政处罚程序规定 第三十九条 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分别作出下列决定一确有应受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的,依法作出相应的行政处罚决定二违法行为轻微,依法可以不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没收违法运输的烟草专卖品和违法所得一非法运输的烟草专卖品价值超过5万元或者运输卷烟数量超过100件每1万支为1件的二被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处罚两次以上的三抗拒烟草专卖行政主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上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一没有法定的行政处罚依据的二擅自变更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三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原烟草专卖行政处罚程序规定以下简称原规定是1998年9月2日以国家烟草专卖局令第3号的形式发布施行的,至今已过去十多年随着国家法制进程的推进和烟草行业专卖执法实践的发展,原规定中有部分内容已经不适应实际的需要,亟待进行修订。
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和烟草公司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犯前款罪的,依法从重处罚第三十九条 伪造变造买卖本法规定的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烟草专卖经营许可证等许可证件和准运证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烟草行政处罚一年累计两次以上会被吊销烟草专卖证即因违法生产经营烟草专卖品一年内被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执法机关处罚两次以上的,发证机关可以依法取消其持证人从事烟草专卖业务的资格“一年内”的界定是指,违法行为。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予立案的其他情形不予立案或者撤销立案的,应当填写不予立案或者撤销立案报告表,报本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人批准属于其他行政机关管辖的案件,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七日内移送其他行政机关第十九条。
法律分析为进一步提高烟草专卖依法行政水平,做到严格执法文明执法 法律依据烟草专卖行政处罚程序规定 第三条 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实施行政处罚,应当遵循下列原则一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
第四十五条 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不得因当事人要求听证而加重处罚当事人不承担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听证的费用第四十六条 当事人依照本规定第四十四条要求举行听证的,应当在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告知权利后三日内提出。
根据烟草专卖行政处罚程序规定3号令 ,烟草罚款相关内容如下第五章 处 罚 决 定 第二十九条 案件调查终结后,烟草专卖行政管理机关负责人应当对调查结果进行审查,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如一决定一 确有。
烟草专卖局在依法立案调查取证的过程中,如果发现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等情况下,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和烟草专卖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等法律规章规定,经部门负责人。
与本文知识相关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