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法20条 行政处罚法25条规定
行政处罚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中表决,自1996年10月1日起开始施行,此前在2009年和2017年经历过两次修正法制工作委员会于2018年启动行政处罚法的修改工作,先后到北京江西广东。
行政许可法第20条规定“行政许可的设定机关应当定期对其设定的行政许可进行评价行政处罚不需要进行定期评价。
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根据这一规定,对于违反有关治安管理方面的行政违法行为,追诉时效就应以六个月为限,不再执行两年的规定 在制定 行政处罚法 的过程中,关于处罚时效问题。
1对李某口头宣布罚款5千元,应该程序违法,2罚款5千元应当告知听证3县法院应当受理参考资料行政处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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