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法第208条 民事诉讼法208条再审规定最新
对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规定,且不属于第一百二十四条规定情形的,应当登记立案对当场不能判定是否符合起诉条件的。
新 民事诉讼法 第208条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有本法第二百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或者发现调解书损害国家利益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有本法第二百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或者发现调解书损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第三款各级人民检察院对审判监督程序以外的其他审判程序中审判人员的违法行为,有权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检察建议审判监督程序,又称“再审程序”是指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作出的。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对同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有本法第二百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或者发现调解书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可以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检察建议,并报上级。
2007年的民诉法第208天,在2012年的是第231条。
值得注意的是,根据民事诉讼法意见第208条的规定,对不予受理驳回起诉的裁定,当事人可以申请再审,而根据民事诉讼法意见第207条209条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规范人民法院再审 立案 的若干意见试行以下简称人民法院再审。
3再审检察建议书明确了该判决裁定有民事诉讼法第208条的第2条规定情况的4提出再审的对象根据民事诉讼法和本解释规定可以进行再审的判决不符合前款规定的,人民法院可以建议人民检察院予以补正或者撤回不予补正。
意见第208条规定对于不予受理的驳回起诉的裁定,当事人可以申请再审意见第203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法定代理人,可以代理当事人提出再审申请民事诉讼法第179条规定,当事人的。
第一百八十九条规定,当事人约定同一债务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期间自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第一百九十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对其法定代理人的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自该法定代理终止之日起。
二检察院抗诉的条件是什么?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08条的规定,人民检察院抗诉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1案件存在民事权益争议人民检察院抗的案件,必须是存在民事权益争议的案件不存在民事权益争议的非诉讼案件,人民检察院。
如何完善诉讼保障制度也是修订民事诉讼法时应当考虑的重要内容,从提升当事人的主体地位出发,修订民事诉讼法时应当主要从当事人诉权保障的角度来完善诉讼保障制度 一诉讼援助制度 诉讼援助制度可谓是保障贫困当事人行使诉权保护实体权利。
首先这两个概念属于不同的法律领域,自诉属于刑事诉讼范畴,区别于刑事公诉,也叫刑事自诉民事诉讼属于民事诉讼范畴,没有公诉和自诉之分,全部由原告自行起诉关于自诉,按照刑事诉讼法第208条规定,自诉案件包括下列案件。
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据此,你可以向作出终审判决的法院的上一级法院申请再审2向检察院申请抗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08条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回避申请,应当在申请提出的三日内,以口头或者书面形式作出决定申请人对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决定时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被申请回避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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