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法219条 民事诉讼法219条解释
1、肯定是不合法的,首先你要知道你的单位已经支付完应该支付的劳务费,对A单位的债务就不在负协助执行的义务,法院之所以这样做八成是什么内幕里故事了,你们可以提出异议,并且你们单位的账户受到冻结所遭受的损失还可以提出赔偿。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九条 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支付迟延。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九条,关于被执行人或者被执行的财产在外地的,可以委托当地人民法院代为执行受委托人民法院收到委托函件后,必须在十五日内开始执行,不得拒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九。
4、2013年1月1日,新民事诉讼法生效后,申请执行期限均已规定为二年原民事诉讼法规定双方或者一方当事人是公民的为一年,双方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为六个月 一新民诉法第二百三十九条 申请执行的期间为。
5、同时,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问为一年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19条的规定,当事人超过诉讼时效起诉的,人民法院虽会受理,但受理后查明无中止中断延长事。
6、在法定期限内申请的才有效,才会被人民法院接受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19条的规定,申请执行的期限,双方或一方当事人是公民的为一年,双方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为六个月,均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限的最后一日起计算。
7、如果没有能力还其他法院判决生效的欠款,那法院会冻结你名下的财产房子车子,在你与众多债权人协商不好的前提下,法院有权拍卖处置你名下的财产以抵偿你欠下的债务但处置你的财产后还是不足以清偿债务,那会冻结你。
8、3法院查不到财产,申请人也无法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的,法院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等发现被执行人财产时,再恢复执行参考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零一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
9、按照我国民事诉讼法第219条规定,申请执行的期限,双方或者一方是公民的为1年双方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为6个月,到期后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
10、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2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条规定,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并可以立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11、民事诉讼法第219条规定“申请执行的期限,双方或者一方当事人是公民的为一年,双方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为六个月” 何时执行完毕没有时间规定,视被执行人的执行能力可供执行的财产多少,以及发生不可抗力情形导致。
12、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强制执行的期限按照我国民事诉讼法第219条规定,申请执行的期限。
13、民事诉讼法第219条“申请执行的期限,双方或者一方当事人是公民的为一年,双方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为六个月前款规定的期限,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
14、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可以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中的附带民事诉讼部分,提出上诉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47条140条之规定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
15、依据是2005年1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颁布施行的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六条“对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
16、第二百四十九条 在诉讼中,争议的民事权利义务转移的,不影响当事人的诉讼主体资格和诉讼地位人民法院作出的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对受让人具有拘束力受让人申请以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身份参加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予。
17、按照我国民事诉讼法第219条规定,申请执行的期限,双方或者一方是公民的为1年02 双方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为6个月,到期后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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