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再审事由 民事再审事由的理解和适用
1、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九条 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法院应当再审 一有新的 证据 ,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二 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的 三 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
2、法律分析再审的法定事由有1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2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3 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4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5对审理案。
3、法院对生效调解书启动再审程序的,要求生效的调解书确有错误需要再审当事人申请对调解书再审的事由,是调解违反自愿原则或违反合法原则检察机关监督调解书的事由是调解书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二再审申请书如何写再审。
4、再审的法定事由有,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对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当事人因。
5、实体性再审事由,是指裁判依据存有重大瑕疵此类事由的设定体现了民事诉讼追求实体公正的理念其又可以分为第一,事实上的事由第二,法律上的事由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五十三条 当事人及其。
6、法律分析重审是针对重大失误的案件判决,判决结束但未执行,是属于未生效的判决一般由上级人民法院发回重审再审是法院判决结束并执行,属于已生效的判决一般由人民检察院向上级人民法院提起抗诉而再审法律依据中华。
7、提起再审的法定理由有以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的申诉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重新审判1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可能影响。
8、由此可见,再审程序作为一种非通常的救济程序,以事后推翻既判力并有限纠错作为其核心功能,其适用范围的划定必须符合严格化谨慎化的原则,法院仅在满足再审事由的情形下才对案件再次进行审理而通过当事人提起再审申请来再审。
9、因不能归责于本人或者其诉讼代理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提出证据证明调解违反自愿原则或者调解协议的内容违反法律的,可以申请再审经。
10、当事人应当在申请再审时指明生效裁判存在民事诉讼法第200条所列的一种或多种情形为了更清晰地理解再审事由,我们将民事诉讼法第200条列举的十三项再审事由分为两类,即实体性再审事由和程序性再审事由。
11、民事诉讼法再审司法解释规定了如下内容 第一条 当事人在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四条规定的期限内,以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九条所列明的再审事由,向原审人民法院的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的,上一级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 第二条 民事。
12、一 民事诉讼法 关于再审的规定是什么 民事诉讼法关于再审的规定主要是 第一百九十八条 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发现确有错误,认为需要再审的,应当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最高。
13、法律分析对于法院对民事案件的裁定不服的,可以向法院申请再审,但是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再审也是民事案件当事人的一种权利民事再审的条件是1申请再审的主体只能是原审中的当事人,即原审中的原告被告有独立。
14、可以申请再审的调解书包括一审法院和二审法院在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的基础上制作的调解书三申请再审必须在法定期限内提出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2年内提出超过2年期限的。
15、根据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三百七十七条规定, 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再审申请书,并按照被申请人和原审其他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二再审申请人是自然人的,应当提交身份证明再审申请人是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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